教通字〔2023〕57号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凝练项目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示范和指导效应,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正式启动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省级及校级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其中省级教改项目103项,校级教改项目229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内容,结合结题材料,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
二、验收标准
1.已按期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研究成果。
2.项目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2次;一般项目在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在省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以“互联网+”大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身份申报的教改项目,所获奖项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三、验收办法
(一)验收方式与验收结论
此次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验收严格执行教改项目验收标准。项目申报书、结题表、结题支撑材料将作为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校级项目验收结论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省级项目最终验收结果由教育厅审核后公布。
(二)工作安排
1.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结题材料报送。各单位将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2.11月15日-11月23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并做出鉴定结论。
3.11月底,完成省级、校级教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4.12月8日前,完成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网络填报(由各项目负责人在平台内填报)、公函材料统一报送。
四、结题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省级教改项目提交:《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体现项目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发表的教改论文、软件、教材、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结题表、支撑材料(采用统一封面,见附件5,含目录及页码)分别装订,一式七份。
2.校级教改项目提交:《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体现项目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发表的教改论文、软件、教材、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结题表、支撑材料(采用统一封面,见附件5,含目录及页码)分别装订,一式一份。
3.学院(部门)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
(二)报送要求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结题材料签章后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科(行政楼105室),电子文档以“项目类型-负责人-教改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921293838@qq.com)。
四、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项目管理,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若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由我校第一项目组主要成员负责提交结题材料。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做好结题工作,力争产出一批具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实践创新价值的教学成果,推动我校教育教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电话:028-84078883。
附件:
1. 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名单一览表
2. 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3. 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4. 学院(部门)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
5. 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支撑材料(封面)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