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3-07-1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精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快推动我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7月7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批次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为做好本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申报(首次登陆需注册)。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人与企业联系沟通确定项目方案后再进行申报,须提前联系教务处完成申报书及协议审核,自行登录平台上传相关材料。
二、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教育部将分两批次发布立项名单,请项目申请人在以下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申报(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一)第一批次
1.2023年8月21日前:申报人与企业沟通确定申报书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2.2023年8月27日前:拟定协议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3.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签署协议并上传,通过学校和企业审核。
(二)第二批次
1.2023年10月10日前:申报人与企业沟通确定申报书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2.2023年10月12日前:拟定协议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3.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签署协议并上传,通过学校和企业审核。
联系人:王老师 杨老师,联系电话:84078883
平台通知链接: http://cxhz.hep.com.cn/list_notice.html
附件: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