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3-07-1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精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快推动我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77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批次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为做好本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申报(首次登陆需注册)。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人与企业联系沟通确定项目方案后再进行申报,须提前联系教务处完成申报书及协议审核,自行登录平台上传相关材料。

二、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教育部将分两批次发布立项名单,请项目申请人在以下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申报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一)第一批次

1.2023821日前:申报人与企业沟通确定申报书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2.2023827日前:拟定协议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3.2023831日前:完成签署协议并上传,通过学校和企业审核。

(二)第二批次

1.20231010日前:申报人与企业沟通确定申报书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2.20231012日前:拟定协议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3.20231015日前:完成签署协议并上传,通过学校和企业审核。


联系人:王老师 杨老师,联系电话:84078883

平台通知链接: http://cxhz.hep.com.cn/list_notice.html


   附件: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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