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印章用印流程及时间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1-03-24 点击数:
教务处印章用印流程及时间
一、 成绩证明、在读证明等学籍学历材料
2014级之后毕业及在校本专科生可凭校园一卡通或二代身份证刷卡在学校自助打印机(东区图书馆一楼、六教C座一楼大厅)打印带成绩/学籍专用章的中英文成绩证明、在读证明、毕业证明、学位证明等学籍学历材料,无需再到教务处加盖印章。
2014年之前毕业的校友如需打印、复印相关材料,请联系学校档案馆办理(联系电话:028-84074249)。
自助打印机使用指南
二、 其他材料
1、教研项目申报、推免研究生等需教务处盖章的材料,经教务处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
2、学生出国留学申请所需学籍学历材料,经审核密封后,可在密封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学生证和归档学籍卡等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用印。
4、所有用印须做好用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