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5-03-2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着力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省级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以本科生培养为重点,不限学科专业领域,不受学校、学院、专业现有培养方案限制,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多学科交叉联合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可源于:

1.教师的科研成果,重点支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科研成果转化的实验项目;

2.教师的论著或专利,重点支持具有专业学术特色的论著和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转化的实验项目;

3.产业企业的真实项目,重点支持代表技术前沿并具有推广价值的产业企业真实工程项目转化的实验项目。

(二)申报资格

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鼓励业界专家加入申报团队。

(三)申报条件

学校根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参照《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名额及程序

(一)指标限额

跨学校联合申报不占学校申报指标,本次申报设立人工智能领域专项项目。

(二)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qq929716738。

三、项目管理

创新性实验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的方式,建设时间为2年。省级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后,学校将持续加强建设,定期组织项目汇报建设进展与建设成效。教育厅将对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对建设效果好的高校在后续申报名额分配中予以考虑,并在相关省级教学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适时将项目纳入省属高校绩效考核指标。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杰;电话:8407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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