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5-02-25 点击数:

教通字〔20253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总结学校近年来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凝练推广我校本科教学改革新成果,做好新一轮省级和国家级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本科教学成果奖应体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可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效果。

(二)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优质课程和教材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数智化、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三)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数字化资源、教材、论文、著作等。

二、奖励设置与标准

本年度本科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

(一)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校内乃至全省、全国产生较大的影响,具有较大示范或推广价值。

(二)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所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在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校内乃至全省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改革实践的某一领域取得明显突破,在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校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以2021年以来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各级本科教学成果奖、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和论著为基础和支撑。截至202412月成果应经过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三)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整合凝练,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有校外单位和人员参与的教学成果,申请我校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我校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我校人员必须是成果主持人),校外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个。鼓励各单位(部门)整合资源、凝练成果、联合申报。

(四)对于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若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和评奖。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

1.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科教学成果的申报及遴选工作,择优排序推荐参评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根据各学院学科专业数量、教师数量、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情况、上一轮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获奖情况等,统筹分配各教学单位的申报名额(附件1),申报一等奖及以上等级奖项数量不超过40%。其他部门原则上推荐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2.同一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有2项及以上的,须对所推荐成果进行排序。

(二)评审

采取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邀请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网络评审,给出评分与排序。

2.组织专家开展会议评审,结合网络评审结果,确定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

3.对拟获奖成果公示一周。

五、表彰奖励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报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按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二)根据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要求,依评审情况,按相关规定,择优推荐获奖成果参评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二)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广泛动员、充分研讨,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杜绝成果低水平重复、资源分散等问题,努力提高申报质量。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及获奖业绩,纳入教学单位年度考核指标。

(三)本次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各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请各单位于2025316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成都理工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推荐成果的《成都理工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一式3份、推荐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千字)一式3份及成果的附件材料(包含该成果所属项目的结题、验收或鉴定材料,反映该成果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4)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质量建设与智慧教学科(第一行政楼105室),并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921293838@qq.com,电子版命名规则:学院-主持人-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书提交WORD版本,附件材料提交PDF版本,逾期不再受理。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3本(套)。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4078883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各单位申报名额表

2. 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3.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等填写说明

 

教务处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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