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4-07-22 点击数:


教通字20243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布局与结构,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37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开展的新一轮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按照学校“稳运行、优结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提质量”的总体思路,优化本科资源配置,强化办学优势与特色,聚焦专业内涵发展,推动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产业发展相互引领、共生共长。增设新专业应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四川省“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和“10+3”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编制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专业筹建的周密论证和科学决策。原则上总量控制,实行“增一撤一”,即新增设一个专业,应暂停招生一个已有专业,新设专业不设置专业方向。

2.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自2024年度起,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备案,正式备案通过,第三年方可招生。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整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调整后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论证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等)。

4.请有意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的学院于20248116:00 前联系教务处质量建设与智慧教学科。

联系人:王老师,老师,电话:84078883。

  箱:9212938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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