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课表编排的工作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3-12-04 点击数:
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任务安排及课表编排的工作通知
教通字〔2023〕67号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本专科教学计划的有效执行,合理、科学组织教学,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课表编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实施原则
1.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执行和落实教学计划和任务。
2.课程负责人在进行教学任务安排时,应认真填写“开课安排”、“教学进程”、“教材指定”等相关内容,教学任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修改。
3.应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和岗位聘用制,主讲教师承担教学工作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并被学校人事处聘用,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新入职不满2年的教师课门数,原则上一学期授课门数不得超过2门。
4.认真执行教授及正高以上职称授课制,教授及正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年度内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5.一门课程若有两名及以上教师授课时,应在教学任务安排中准确分配授课学时,并按照分配学时进行课表安排和授课。
6.为保障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以及提高小班化教学班额数,应合理安排开班学生规模数。
7.智慧教室将优选满足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和使用不同类型的智慧教室。
二、课表编排原则
1.在进行课程编排时,各学院应充分统筹协调课程、教室、教师、学生、时间等要素之间的关系,确保课程编排的合理性,同时尽量避免东、西教学区间跨节次大流动。
2.应合理安排周学时,周学时安排应以2学时为单位(晚上可安排3学时),每门课程周课次应不高于3次,为了保证教学效果与质量,任课教师每天理论授课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6学时。
3.排课人员应统筹考虑各个自然班的排课情况,避免出现“前紧后松”、“前松后紧”的排课形式。
4.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原则上不安排在晚上和周末授课。
5.任课教师对教学场地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排课说明”中进行申明,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行指定上课时间等内容。
6.选课不足15人(公选课20人)的教学班,授课教师应及时停开或合并,有特殊情况需继续执行的,需报教务处备案,否则工作量将不予计算。
附:教学计划及任务安排进度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