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23〕43号
各单位、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需要,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推动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培养契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成理校教〔2023〕8 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向
立足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强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将学科资源和科研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核心课程群,助力培育新的学科专业增长点。本次立项重点面向新能源、先进材料、有色金属、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设置微专业。
二、申报要求
1.微专业设置应依托校内优势特色学科,明确主体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对接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一个学院最多可申报2个微专业,微专业名称可不受本科专业目录限制。
2.微专业课程设置应聚焦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与目标达成。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12学分,原则上2个学期内完成全部课程教学,可开设 1—2 门实践类课程,鼓励在校外开展。
3.加强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深度参与微专业课程建设,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微专业课程中至少包含1门与科研院所或行业企业共建的课程。
4.开设学院能从政策、人员、经费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原则上微专业班级应配备1-2名指导老师。
5.微专业负责人须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至少1门。
三、建设管理
1.各学院应以微专业建设为契机,结合学院的办学定位与学科专业前沿方向,契合行业产业的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微专业建设。支撑四川省产教融合示范建设项目、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项目的微专业可优先支持立项建设。
2.学校对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可予以经费支持,每个微专业资助建设经费5万元/年。鼓励学院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确保微专业建设工作正常运转,有自筹配套建设经费的微专业可优先支持立项建设。
3.开设学院应加强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建设,能够基于已建成的标准化教室、智慧教室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切实满足跨校区、跨学院、跨专业学生选读微专业的学习需求。联合主校区与宜宾校区多个专业,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微专业,可优先支持立项建设。
4.微专业建设周期为2年,微专业招生前应具备完备的人才培养方案与符合学校统一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
四、申报流程
1.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进行申报,制定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4),并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申报表》(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
2.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于10月9日前将纸质版(附件2-4,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科(行政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1293838@qq.com。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立项意见修改完善,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电话:028-84078883。
附件:
1.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申报表
3.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
4.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 务 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