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23]31号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和课程思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三全”育人新格局,以典型示范促课程思政改革创新,高质量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学校决定启动校级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和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申报及省级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和课程思政典型案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程思政标杆院(系)申报要求
(1)组织管理。院(系)具有完备的课程思政工作与管理机制,出台指导全院(系)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
(2)专业与课程建设。院(系)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思政课教师与院(系)结对,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院(系)分类建设一批院(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严格落实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规定,使用率达到 100%。
(3)教学研究与改革。院(系)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专题教研教改,建成了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做法经验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4)教师队伍建设。院(系)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专题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5)课程思政特色与示范作用。申报院(系)课程思政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亮点,形成特有的经验,并在全校或更广范围内示范推广。
(6)推荐申报省级申报课程思政标杆院(系)需同时满足获批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或示范教学团队项目中至少两项。省级申报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1。
(7)学院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报 1 项。
2.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1)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包括学院层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案例、专业层面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案例和课程思政优秀课程(课程群)案例,以课程思政优秀课程案例(含普通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课程)为主。
(2)学院层面的案例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总体要求与任务,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采取强有力、创新性管理举措且取得明显成效。
(3)专业层面的案例应以专业为载体,从专业整体出发实施体系化、全要素的思政教育。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通过专业内各门课程的课程思政协同,将专业所要求的核心价值融通到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取得明显成效。
(4)课程(课程群)案例(不包含思政课程)应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与完善。结合不同课程(课程群)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课程群)教学,取得明显成效。课程(课程群)主讲教师或团队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牵头申报课程思政优秀课程案例。
(5)课程思政典型案例要坚持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有抄袭等违规行为一票否决,取消参选资格并按规定对推荐单位和有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二、项目遴选及推荐
1.学校根据申报项目覆盖面、重要性、实施方案、保障条件、申请书质量、项目团队等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2.学校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确定校级立项名单,择优推荐申报四川省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和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三、材料提交
1.材料清单
请各学院根据申报类型,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标杆院(系)申报汇总表
(2)课程思政标杆院(系)申报书
(3)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
(4)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参考提纲
2.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2023年7月3日前将以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科(行政楼 105 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报送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XXX 学院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所推荐作品知识产权归原单位或个人所有,并同意授权推广使用。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4078883
邮 箱:1928382016@qq.com
附件:
1.四川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院(系)申报指标体系
2.课程思政标杆院(系)申报汇总表
3.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
4.课程思政标杆院(系)申报书
5.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参考提纲
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