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受疫情因素影响,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的期末考试进行了延期,为确保延期课程的期末考试本学期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为了不影响本学期正常教学秩序,上学期延期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利用本学期周末及晚间等空余时间进行,不占用本学期正常教学时间。
公共基础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3月15号前安排完成,考试具体时间见附表。
专业类课程:各学院、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和安排考试时间,并自行组织和开展延期课程考试。
所有课程(含实习、实践),原则上应于3月20日前完成成绩上传。
二、 缓补考安排
公共类课程缓补考:开学第3周周末起,将组织和开展2022-2023第1学期公共类课程缓补考工作。
专业类课程补缓考: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组织和安排专业类课程的缓补考。
三、 考试要求
任课老师应严格依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所有课程的考核,不得随意变更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中,应加强试卷管理,严格落实试卷保密各项措施。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和开展考试监、巡考工作,认真落实监考老师安排相关要求,学院党政领导及课程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参与巡考。
各学院须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加大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营造遵规守纪考试氛围,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学生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查处。
四、 其他要求:
各学院应提前组织和安排考试,并及时通知学生查看考试安排,提前做好考试复习准备。
学生应须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不得无故缺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相关课程考试,须提前办理课程缓考手续。
参加峨眉、马角坝实习,无法返校参加相关课程考试的(机考除外),各学院应提前报教务处,经审批同意后,由学院指派教师在实习基地同步开展考试。参加分散性实习、实践的学生,须提前返校参加课程考试。
在延考课程考试过程中,各学院、系部、任课老师等应践行育人初心,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配合延考课程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考试能顺利进行。
若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2-2023-1学期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安排表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