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22]67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督促各项目有效推进,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1〕69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21-2023年学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二、检查程序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展,如实填写《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与《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各学院组织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针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逐一审核,形成初审意见。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方案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等。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
阶段性成果形式包括:①论文著作类:公开出版的教改论文、著作等;②教研项目类:申报获批的其他各类教改项目;③教材报告类: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调研报告、实验手册等;④课程建设类:负责或参与的课程建设(主要指在线课程建设);⑤音像软件类:教学视频、教学资源库、教学软件等; ⑥其它应用类: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指导学生竞赛、教学案例集、参与虚拟教研室建设、参加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等。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检查,形成最终意见。
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后期的建设与研究工作中应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和学院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定位与建设发展目标,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以期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在12月9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表、汇总表及附件材料纸质签章版(一式一份)统一提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科(第一行政楼105室),电子版以“学院-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641709621@qq.com)。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4078883。
附件:
1.2021-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2.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3.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4.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附件材料封面
教 务 处
2022年 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