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2-07-0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302号)精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现将我校 2022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开展的新一轮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按照“控制规模、提升品质、结构合理、彰显特色”的总体要求,做好专业筹建的周密论证和科学决策。增设新专业应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四川省“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和“10+3”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编制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鼓励条件成熟的学院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必须依托现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正常招生本科专业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重点鼓励各学院依托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每新增1个省控专业(见附件2),原则上撤销1个原设专业。本年度原则上不新设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新设专业不设置专业方向。
4.请有意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于2022年7月14日16:00 前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拟设新专业筹建自查表(附件 3)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与建设科。
5.请有意申报的学院按要求准备好拟设新专业申报材料(附件 2-5,含人才培养方案),待学校审议和公示专业设置方案后,按时向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报送。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电话:84078883。
邮箱:10835142@qq.com。
附件:
1.四川省本科省控专业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拟设新专业筹建自查表
4.拟设新专业专任教师信息表
5.与新设专业相关或相近的专业专任教师名单
教 务 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