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思政” 建设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52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项目申报要求
(一) 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 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 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别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5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2.课程思政建设效果好。坚持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融为一体,结合专业特点,贯彻 OBE 理念,在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课程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学科专业和课程思政教育规律,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明确;能够有针对性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思政融入每一门课程和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能够按照课程思政的建设要求,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内容,形成与专业教学相统一的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并体现在课程教学建设全过程;至少有 1 门以上(含)专业课程获得省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
3.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重视并积极组织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教师立足专业教学,自觉开展课程思政,打造高水平“课程思政”教师团队;注重教师队伍教学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思政”专题培训、研讨等活动。专业所在基层党组织荣获校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优先推荐。
4.人才培养质量一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5.学院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申报 1 项。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9.每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可推荐 1 门;每个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可单独申报 1 门。
(三)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
1.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 55 周岁,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授课, 承担本、专科生或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教学 研究与改革,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近 5 年取得突出成绩。
2.团队为课程群教学团队, 涵盖 3 门(含)以上课程, 团队成员 8-12 名,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
3.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 研究创新教育 和教学方法、丰富课程内涵、优化教学设计、改进课堂管理等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活动和教学实践中;指导青年 教师教学发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组织教研活动。
4.团队所授课程中, 至少 1 门课程入选省级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教学团队的每一名教师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教学团队。
5.学院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报 1 项。
二、项目遴选及推荐
1.学校根据申报项目覆盖面、重要性、实施方案、保障条件、申请书质量、项目团队等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2.学校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确定立项名单,择优推荐四川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
三、材料提交
(一)材料清单
请各学院根据申报类型,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1.《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
2.《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
4.《示范专业申报汇总表》;
5.《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6.《示范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7.相关支撑材料。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 2022 年 1月 7 日前将以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 式一份) 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科(行政楼 105 室) ,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10835142@qq.com),报送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 “学院+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小波 张进凤,联系电话: 84078883
附件:
1.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
2.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
4.示范专业申报汇总表
5.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6.示范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