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启动“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和我校实际,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求
1.突出研究实效。注重教改项目研究的方向性、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实践运用,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教学成果,切实增强项目的示范性和实效性。鼓励由学校统筹,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重点课题。
2.强化条件保障。在人、财、物等方面对教改项目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着重抓好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形成一批骨干项目,力求取得突破性成果。
三、申报安排
1.教改项目申报类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分类见《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2.教改项目设置数量:重大项目10项、重点项目25项、一般项目125项。
3.重大项目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4.2018—2021年获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决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教改项目(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内容,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名额单列)。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教改项目(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内容,推荐申报省级重点教改项目名额单列)。
5.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教改项目;每位教师最多参与两个教改项目。
四、项目管理
1.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教务处负责教改项目的统一管理。
2.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教改项目申报与研究工作的管理和督促,确保项目预期目标实现。
3.项目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即在2024年1月15日前结题。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展缓慢、实施不力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立项。
4.项目成果。项目研究以培育教学成果为导向,项目成果可以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教材或论文、以及其他成果。
各类项目成果发表须注明: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以此作为结题验收的依据。
五、项目评审
1.学校依据申报项目分类,从项目覆盖面、重要性、实施方案、保障条件、申请书质量、项目团队等方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2.教务处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拟定拟立项名单,报学校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3.根据评审结果,在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项目。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在2021年12月20日中午12点前由各单位(部门)统一将签章纸质版《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与《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科(第一行政楼10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0835142@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王小波 张进凤,电话:028-84078883。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