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报名修读2021年辅修学士学位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1-09-0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学有余力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21年在社会学、英语、会计学、经济学4个本科专业中开展“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2019级和2020级本科学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学生)。
2、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2.0,在校期间未因考试作弊及违反学术诚信等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个本科专业作为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且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即要跨专业大类选读。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4日—9月15日。
三、报名程序
1、学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附2)并于9月15日前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
2、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修读资格进行初审并于9月17日前将《成都理工大学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附2)、《成都理工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附3)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
3、教务处将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生的报名情况反馈至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开办学院,开办学院复审,于9月20日前将依据选拔条件确定的录取结果返回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录取名单。
四、学分及收费
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主要实践性环节(含学位论文),总学分原则上为55-65学分。辅修学士学位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五、可修读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详见附1)
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相关具体情况可到开办学院教务科咨询。学校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具体可开班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获主修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修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其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只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学生在获主修专业毕业证的同时,未修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学分,但所获学分达到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80%者,学校颁发“成都理工大学辅修专业证书”;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或所获学分低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80%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辅修学士学位修读学生在其主修专业修读规定年限内,未获得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全部学分者,不得申请返校重修和补授辅修学士学位课程。
附1:成都理工大学2021年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汇总表
附2:成都理工大学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
附3:成都理工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
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