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20】16号
各学院:
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学生追求卓越,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成理校教〔2020〕4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届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1.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
2.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成绩≥85;
3.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
二、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学院可依据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等综合表现(占15%)和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占85%)进行综合成绩计算。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提交《成都理工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毕业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限额5%的比例,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推荐申请“荣誉学士学位”名单,经公示后于6月3日报教务处;
3.教务处初审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
4.教务处印制“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填写申请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和申报。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20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2020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指标
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成都理工大学2020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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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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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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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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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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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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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及获奖情况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学院 意见 |
综合成绩: ,专业排名: 名。 学 院(公章) 年 月 日 |
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