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一)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考试成绩不合格,且达到35分及以上的课程,可以参加补考。
(二)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办理缓考的课程。
(三)考查课程、体育课、实践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不组织补考。
(四)学生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违纪)的课程不能参加补考。
(五)课程重修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补考,应再次申请重修。
二、考试安排及组织
(一)全校性的通识通修课程(见附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 2020年2月29日—3月8日期间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月28日下发到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并发给考生。
(二)学科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2月26日后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载补考名单),原则上应在3月15日之前结束本类课程的补考。
(三)为确保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督促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考试成绩。对未按时提交考试成绩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
(四)补考成绩应于3月22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
三、学生参考要求
(一)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对符合补考条件的课程提前复习,并于2月28日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查看考试安排并领取准考证。
(二)考生需携带学生证或者校园卡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如无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补考不再办理缓考,因故不能(未)参加补考的,只能申请课程重修。
(四)请考生仔细阅读《成都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成理校教〔2017〕20号文件,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
附:全校性的通识通修课程(补考)
教 务 处
2020年1月13日
全校性的通识通修课程(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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