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18级学生教材预收款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9-12-04 点击数:
各学院及2018级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教材科从2019年12月9日起,以班级为单位对2018级学生教材预收款进行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算以班级为单位,不对个人单独结算。
2.每个班至少要有2名同学参与结算工作。各班级先到学院开具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带上学生证、领书凭单,到教务处教材科(6B107.2室)对帐,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后,由教材科开具结算凭单到计财处退款。
3.为了保证结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希望各学院学生班级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往结算。
教学周 |
时间 |
结算学院 |
第15周 |
12月9日—12月13日 |
地科院、材化院、旅游规划学院、政治学院、体育学院、商学院、地球物理学院 |
第16周 |
12月16日—12月20日 |
能源学院、核自院、管科学院、文法学院、传艺学院、环工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