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王艳蓉 时间:2019-06-13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将继续开设公共选修课,现将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
公共选修课分为三大类:
A类:指现已开设的各种专业课程作为面向其他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如《会计学》是会计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面向地质学专业则为选修课);
B类:指面向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开设的科学素养类课程和面向理工科学生开设的人文素养类课程;
C类:指各类专题讲座。
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出的通识通修课程不再作为公共选修课开设。
二、具体要求
1.公共选修课实行归口管理,教师须向课程归属学院申请,由课程所在系(部)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
2.为保证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有所开课程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背景,已主讲过一门本科生的课程。
3.在不影响计划内课程开设的情况下,每位教师可申请开设1门次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2学时(含实验学时)。
4.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开一个班次,如有多人申请时,由课程归口管理单位审定。鼓励对某个学科领域有较深研究的教师为全校学生开设专题讲座。
5.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必须加强课堂管理,确保到课率,开课3次后上课人数不足20人的停止开课。
三、申报方式
公共选修课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在课程一栏输入课程名称,选择相应学时的课程,上传PDF版教学大纲,提交审核,并打印申报表,将申报表交至开课学院。
学院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里审核后,导出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6月28日18:00之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
联系电话:028-84078883
教务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