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17级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教材科从2018年11月21日起,以班级为单位对2017级学生教材预收款进行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算以班级为单位,不对个人单独结算。
2.每个班至少要有2名同学参与结算工作。各班级先到学院开具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带上学生证、领书凭单,到教务处教材科(6B107.2室)对帐,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后,由教材科开具结算凭单到计财处退款。
3.为了保证结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希望各学院学生班级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往结算。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19日